发表时间:2021-03-23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新增17个罪名,另对原10个罪名作了调整或者取消。自此,我国刑法总计规定了483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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