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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4-21
近日,一段视频引发热议,一名澳籍华裔女子返回北京后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外出跑步并且不戴口罩,还对社区防疫人员的劝告置之不理,甚至还大喊“救命骚扰”。经网友曝料该女子就职于拜尔中国公司。昨天,拜尔中国发布官方声明,确认该女子系公司员工,已作出辞退处理,立即生效。
昨日,拜耳发表声明称,该女子系拜耳药业员工,已将该女子辞退,立即生效!
根据网友爆料,该女子在拜耳担任管理职务,职位为拜耳制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曾就职罗氏、阿斯利康、辉瑞等多家知名跨国药企,于2019年9月加入拜耳。
拜耳中国在官微声明中说,称拜耳一贯遵守经营地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并坚定支持中国抗疫行动。经核查,网上流传视频涉事人的确为拜耳员工。拜耳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即刻生效。
由此引发便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拜耳公司对该员工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该行为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对此,下文就该事件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及讨论。
法律问题与分析
01法律适用
上述事件中,我们注意到涉及的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为拜耳公司,一家全球知名的跨国药企以及澳籍华裔女员工。上述通知明确指出该女子系拜耳公司中国员工,且通知主体系拜耳中国作出的,基本可以锁定的是因解除该澳籍员工引发的劳动争议适用中国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由于不同国家对于劳动关系项下解除行为态度迥异,因此,在具体分析之前,确定好法律适用有利于我们快速分析接下来的法律问题。
02外籍员工的国民待遇问题
对于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员工而言,有两种雇佣模式,一、境外派遣;二、中国境内主体直接雇佣。无论哪种雇佣模式,在现行中国劳动法律法规体系项下,该外籍华人拟在中国境内工作,首先需要取得工作证,当然,已取得中国绿卡的除外。除此以外,对于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等,该外籍员工和其他中国籍员工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除需要依据中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保外还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对于外籍员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享受大部分国民待遇,特殊情形除外,如连续两次固定期限的难以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即便处于劳动合同法42条情形之一的,如果工作证到期,也难以享受劳动合同顺延待遇等。与此同时,对于解除行为而言,除了地方性规定及裁审口径以外(如上海地区倾向认可约定解除行为,亦即即便员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终止情形,只要双方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中明确约定可以解除,甚至是无因解除,在上海地区也是支持该解除行为的),外籍员工的解除路径与中国籍员工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我们可以用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来分析上述事件中的解除行为。
03解除行为合法性分析
上述事件中,最大的争议在于解除合法性问题。通知表述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刻生效”,比对劳动合同法与解除、终止情形有关的36条、37条、38条、39条、40条、41条、44条,截止目前,我们发现最可能的解除路径就是39条(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该员工尚未因此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更谈不上刑事责任(后续即便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是解除行为已作出,公司不可据此进行辩论),不可能根据39条(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出的解除行为。此时,有人可能会感慨“拜耳公司的规章制度好健全啊,竟然对这种行为都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在我看来,真的未必!因为很难有公司会将员工手册细化到黑天鹅事件发生时的相关处理,但是对于员工的某些行为,如违反公序良俗行为、违反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行为以及违背忠诚义务行为,以及其他可能给企业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通常公司会将其作为兜底条款明确禁止。即使公司规章制度没有明确禁止,如行为本身违反了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忠诚义务、职业道德等,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或不良声誉影响的,也不意味着不可以解除,需要视员工具体情形而定。对于劳动法领域的劳动关系解除行为不是严格执行刑法领域“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毕竟对于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序良俗,公司无须一一告知,这是每个从业者必备的常识。具体到本事件中,澳籍华裔女子错在哪?概括来讲,就是不配合隔离管理,外出跑步并且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而且对于管理人员出言不逊。那么,该澳籍华裔女子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达到严重违纪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对此我们认为,鉴于该行为发生在隔离期间且不是在办公区域,如果不是媒体介入,谈不上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不能不说很严苛;但是现阶段,由于媒体的介入、网民的关注,而且大量网民跑到拜耳公司官网下面留言要求严惩该女子,该事件已经给拜耳公司带来潜在的重大不良影响,稍微处理不慎,就会使公司处于风口浪尖。在万众一心抗击新冠肺炎、牺牲自我期待早日打赢抗疫防控狙击战的大背景下,任何违反或者不配合隔离政策的行为,以及推迟胜利日到来的行为,都会被大众揪出来“暴打一顿”。该女子的行为触动了大众最敏感的神经,必然给公司声誉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在此情形下,公司的解除行为也是顺势而为。至于具体解除行为合法与否的判定,更多的留待裁审部门去认定。
04违法解除法律风险分析
中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体系项下,违法解除风险有两个:2N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只能二选一。但是对于本案而言,员工工资必然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所以封顶后的赔偿金计算基数在每月3万左右,乘以工作年限,即便是2倍,总的赔偿数额相对可控。与此同时,对于好多公司担心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由于外籍员工有工作证期限的限制(已取得中国绿卡员工除外),即使主张继续履行,恐只能被支持到工作证到期之日,工资损失数额可控。综上,对公司而言,解除风险基本可控。
05解除通知送达问题
很显然,拜耳公司上述内容是刊登在官网上的,不是正式告知员工的解除内容。对于处于集中隔离期的员工而言,如何有效送达值得关注。我们建议除解除通知可以EMS到员工预留的通讯地址外,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通话、邮箱等形式充分送达。
06 工会告知程序
对于公司单方解除而言,难以在解除前履行工会告知流程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四》的有关规定,可以在起诉前补正。